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管理,确保学生饮食卫生安全,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领导陪餐制度。
1.学校实行陪餐制,陪餐领导按值班表安排陪餐。每天按时到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2.陪餐人员要及时主动了解学生就餐情况,收集学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报告学校,以便及时改进。
3.陪餐人员要熟悉每餐的菜谱,并为学校食堂献言献策,提高学生的饮食水平。
4.陪餐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登记,及时填写当天日志。
5.陪餐人员如有困难不能陪餐时要向分管领导报告,以便及时调整安排陪餐。
6.陪餐人员当天要检查食堂是否严格执行原料购进验收登记、物品索证索票、饭菜留样等管理规定。
7.每次就餐前,陪餐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首先检查食品卫生,然后检查饭菜质量,检查时采取一看,二闻,三尝的工作流程,所尝饭菜必须与学生饭菜完全一样,确定无任何问题才能让学生食用,同时做好记录。
8.陪餐人员检查、食用10分钟后无不良反应,应在登记表中认真填写情况记载信息,并签好姓名和时间。若有不适情况反应,迅速上报学校领导,同时彻查食堂,迅速阻止其他人食用。
9.未经学校安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食堂或学生就餐地点陪餐。
值班轮次表
值班人 |
职位 |
李 欣 |
主管副校长 |
张中善 |
保卫处处长 |
王浩川 |
学生处处长 |
郑 旭 |
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
刘永杰 |
餐饮服务中心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