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与健康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餐饮服务中心要求餐饮公司依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餐饮服务活动,采取有效管理措施,确保食品安全。按照营业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接受社会监督,承担主体责任。
二、餐饮服务中心要求餐饮公司配备专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餐饮服务全过程实施内部监督管理并记录,压实责任,落实到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要求和指导意见。
三、餐饮服务中心要求餐饮公司定期组织所属餐饮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全面落实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饮器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
四、餐饮服务中心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