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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奖惩制度
日期: 2023-07-21      信息来源: 后勤服务中心      点击数:

一、甲方工作代表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并向乙方传达、落实学校和后勤服务中心的工作要求及安排,督促和监督乙方的各项工作,做到向上及时汇报,向下及时传达:乙方工作代表负责具体落实和安排日常管理和值班等工作,提前做好各阶段各类别工作计划(含维修计划),始终与甲方工作代表保持联系,确保甲方工作代表掌握全部情况。

二、甲方管理人员在对物业服务进行日常检查过程中应做好记录。检查中发现同一地点、同一项目连续两次不符合服务标准,从当月服务费中扣除200-500元,造成不良影响 的一次扣除1000元。

三、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称职人员时,甲方可以从支付给乙方的物业服务费中扣除2000元。

四、甲方对乙方服务管理每月进行一次质量验收(凭用户 评价表)。经统计,用户满意率达 85%(含)以上时,足额支付当月物业费:用户满意率在85%以下60%(含)以上时,按当月物业费95%支付:用户满意率不足60%时,按当月物业费90%支付。若甲方对乙方物业服务管理质量验收累计三次不达标(用户满意率不足60%)时,甲方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若因此而造成对甲方后续工作的影响及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赔偿。

五、在日常工作中,若乙方发生服务质量事故如职工打 骂师生、服务态度恶劣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对乙方处以 200元-4000元罚款。

六、乙方各项服务应制定优质服务承诺,在平时的工作中如乙方未按服务承诺办事,出现用户投诉或甲方检查中发现时,将给予乙方每次200元处罚。

七、在上级有关部门创建检查工作中如有一项不合格给予乙方500元罚款,以此类推,对给学校声誉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5000元罚款。

八、本包内花草树木,乙方开始履行本合同时均处于完好正常生长状态,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绿化养护不及时等所造成的损失除乙方赔付(同品种、同规格)外,甲方将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处罚。

九、加强用水、用电管理,下班时应及时关闭公共部位灯具开关,对所管理的公共区域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若发现一次给予乙方处罚50元。

十、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砍伐、移裁、损坏绿化草木的,除自行补裁外,按乙方所造成的损失情况给予加倍处罚。

十一、楼道及楼递间不允许擅自堆放杂物,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十二、乙方应完善各项值班巡视记录,按月上报甲方,期间甲方可随时进行抽查,如发现缺少记录的,发现一次处罚50元。

十三、乙方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脱岗(离开管理区域),发现脱岗一次处罚100元。

十四、因故停电,高压网恢复供电后,在各项设备运转正常的情况下,20分钟内应正常供电,否则,每推迟5分钟送电处罚20元,依次类推计算。

十五、乙方钥匙管理人员应切实履行职责,须做到开门、关门守时和及时、教室桌椅摆放的整齐,由于乙方人员造成相关教学损失的,发现一次给予乙方处罚100元。 十六、本包内各类设施,乙方开始履行本合同时均处于完好正常使用状态(具体以交接明细为准),在合同履行期间因管理不当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厕所、洗手间、走廊、楼梯等部位公共设施丢失,乙方发现后应及时告知甲方管理人员并报保卫处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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